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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主要思想

1、法家主要思想什么4个字

(1)、法律作用上,法律主要有“定分止争”和“兴功惧暴”这两个作用。前者是用来处理各种关系矛盾,以保证公平性;后者是奖励耕战,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2)、玄学是三国、两晋时期兴起的、以综合道家和儒家思想学说为主的哲学思潮,故通常也称之为“魏晋玄学”。玄学是魏晋时期取代两汉经学思潮的思想主流。

(3)、“法治”要落到实处,还要在于其执行的力度。法家思想的执法论包括民知法令、执法必信、“刑多赏少”、“刑无等级”等四方面的司法与守法相关内容。

(4)、老子和庄子在很多地方都对“道”做了解释,但为什么还是不能被人理解呢?这是因为宇宙生成之初,那时究竟是什么也没有人能够理解。但我们知道它总有一个开始,所以老子就把这个开始称为“道”,所以道是先天地生的。其实“道”的内涵并不是老子开创的。《易经》中“太极”与“道”的概念非常相近。所以我们说道家思想是对易经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5)、在教育内容方面,商鞅反对儒家以“礼、乐、诗、书”教育学生,反对向学生灌输“仁”、“义”、“礼”、“智”等道德准则。他认为“儒学”不过是一些“高言伪议”,不切实际的“浮学”。为了培养“耕战之士”和厉行“法治”的人才,商鞅主张学习法令和对耕战有用的实际知识。他提出“壹教”的教育纲领。“壹教”的实质就是执行新兴地主阶级的统一教育,它的主要内容是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令、政策统一人们的思想。商鞅认为:“壹教则下听上”(《赏刑》)。他强调:“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字分》)。明确指出“法”是地主阶级的生命,治理国家的根本,因此对民众必须加强“法治”的教育。“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君臣》)。即凡不符合法令的言论,不听;不符合法令的行为,不赞扬;不符合法令的事情,不做。一切的言论、行动必须根据新兴地主阶级的“法”为标准。

(6)、佛家,唯心主义,强调自身修养,讲的是超世,佛教是教育,是教人要深信因果,要得正知正见,超脱轮回,度己度人,成就佛果。佛教的创始人是悉达多,从创立到现在有两千多年。

(7)、学思行|在含忍与自由之间——论杨绛的文化人格

(8)、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三者各有特点。而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9)、  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第一次打破了旧日统治阶级垄断教育的局面,一变“学在官府”而为“有教无类”,使传统文化教育播及到整个民族。这样儒家思想就有了坚实的民族心理基础,为全社会所接受并逐步儒化全社会。但是儒家学派固守“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荀子·王制》)。儒家思想的内涵丰富复杂,封建皇权逐步发展出基础理论和思想,即讲大一统、讲君臣父子和讲华夷之辨。

(10)、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韩非的法家思想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中的激进派利益的,它是一种进步的思潮,对建立地主阶级的统一政权方面起了重大作用。但是韩非的法家思想也反映了地主阶级反动性的一面,即对劳动人民实行思想统制的愚民政策。韩非的这种文化专制主义的思想,对文化教育的发展,对学术流派的繁荣也是极为不利的。

(11)、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在这里,什么是世界观,什么是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辩证关系,我就不一一解说了,从字面上模糊了解即可)。但是,人人都有世界观,但是,一般人的世界观都是凌乱的,不规则的,自发的,所以不能称为哲学,而哲学就是哲学家根据一定得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把不自觉,不系统的世界观加以理论化和系统化而形成的思想体系。注意,哲学只是理论化和系统化的思想体系,不一定是正确的思想体系,哲学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当今,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最科学的哲学。

(12)、2)所谓术,指政治权术,皇帝驾驭人时,神出鬼没,这就是“术”。势是目的,术是手段,在过去来说,术就是皇帝统治、防备、监督和刺探臣下以及百姓的隐秘的具体的权术和方法。“人臣太贵,必易主位。”用现代话说,讲的是领导如何“管理”下属。每次去机场我都要去逛逛书店,几乎每次都失望而归,书店里管理学方面大多数的书都是关于此类“术”的书,什么管理下属的36招啊什么的。现在一个流行是把所有的古代的书,都跟“管理”和“权谋”挂钩,从周易学权谋什么的,让我非常的讨厌。的确很多领导者愿意用权谋的方式来驾御下属,但这不是常道,是不正常的。曹操同学就擅长此道。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他编了一个故事,说自己睡觉时会杀人,让人不要在他睡觉的时候接近他。他的一个侍妾看到他睡觉的时候被子掉了,就来给他盖被子,果然被他起来杀掉。曹醒来之后,还故做不知。隋文帝也乐于此道,为了考察大臣是否廉洁,他自己给他们设置了一些圈套,安排人给大臣们行贿,结果很多人中圈套,就被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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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公正性:《商君书·修权》中说“法者,国之权衡也”,意思是“法”是国家的度量衡,法是用来衡量百姓言行是非的客观标准,法代表国家利益。

(15)、而根据《礼记·曲礼》的记载,“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纷争辩诉,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行法非礼不行;祷词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从《礼记》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礼在当时既是一种约束社会道德和风俗的规范、准则,也是一种国家法律规范。

(16)、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道家思想认为,凡是有目的的作为,都会使其行为本身产生了偏差。

(17)、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18)、秦朝就是一个最重要的例子,在秦始皇之前几百年他们就开始用法家思想来治国了。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用五张羊皮买了奴隶百里羊,开始变法。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重农重兵,很快秦国开始富强起来。秦始皇更是任用韩非子的同学李斯为相,把韩非子的思想作为治国思想,很快便实现了统一六国的伟大事业。

(19)、申不害提出了“术治”一说,主张国君对驾驭臣民有“七术”,《韩非子-内储说上》中记载:“一日众端参观,二日必罚明威,三日信赏尽能,四日一听责下,五日疑诏诡使,六日挟知而问,七日倒言反事。此七者,主之所用也。”简单概括,“术治”主要包括国君树威手段;任命、监督、考核臣子的措施;管理官员的措施等三方面内容。

(20)、法律本质上,在诸侯争霸的春秋战国时期,富国强兵是当时各诸侯国的迫切需要,而“法治”则是实现富国强兵的不二法门,所以说,法的本质在当时被认为是一种战时的功利主义政策。

2、法家主要思想特征

(1)、 第一个作用 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2)、三个流派虽然在先秦时期各自割裂分离,但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他们也在开始相互合流,被融入到儒家的思想体系中去了。

(3)、第二阶段:正始之后,随着司马氏集团夺取政权,各士族集团内部的斗争日趋激化,玄学思潮内部也出现了“贵无”与“崇有”、“任自然”与“重名教”等各种争论。出现了以嵇康、阮籍为代表的“名教不合自然”的“异端”倾向,他们与司马氏集团在政治上不合作,强调“名教”与“自然”对立,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轻视礼法。而乐广、裴{危页}“崇有论”基础上,郭旬以其《庄子》完成把“贵无”和“崇有”、“自然”和“名教”统一起来的任务。郭象提出名教与自然在理论上的一致性,他舍异求同,以“独化论”来解决这对矛盾,认为圣人“虽寄坐万物之上,而未始不逍遥也”(《逍遥游注》);“圣人常游外以冥内,无心以顺有,故虽终日挥形而神气无变,俯仰万机而淡然自若”(《大宗师注》)。东晋以后,玄学开始与佛教中般若学合流,逐步变为佛学的附庸。

(4)、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因而法家将“好利恶害”的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用赏赐、刑罚诱使、驱使人们“耕”、“战”、“告奸”,凡是生产粮食多的、杀敌有功的、揭发违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任何人不论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国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贵荣华,而国家也能富强起来。

(5)、从这里可以看到,“道”一是指天地‘始”,而更重要的是“天”和“人”的运动规律。以至于中国文化中出现了很多关于“道”的规律的概念。比如,大道、正道、邪道、道理等等。意即,符合规律的就是正道,不符合规律的就是邪道。后来封建统治者又把“道”作为自己的化身。认为维护君王的就是正道,不符合君王的就是邪道等等。道的这一概念,无论在中国哪一学派中,包括政治、军事、文化等任何一个领域都可以找到它的影子。所以,如果抽去了“道”的思想,中国文化就要散架。

(6)、学思行|数据、隐私以及人工智能时代的宪法创新

(7)、即追求建立一个完善、和谐、稳定的政治体系。

(8)、佛教是教育,是教人要深信因果,要得正知正见,超脱轮回,度己度人,成就佛果。佛教的创始人是悉达多,从创立到现在有两千多年。

(9)、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 《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10)、儒家与老子的区别:儒家和道家都承认圣人的境界,是顺应自然,无为而治。但是儒家认为无为是通过长期的努力而达到的境界,是长期休养训练的结果。儒家认为社会和谐需要通过人为地努力去争取。老子则认为,自然界和社会都存在一种道,社会只有顺应道才能够合理。任由自然界自动运化,比人为努力造成的结果更合理。

(11)、荀子和孔孟的区别:儒家通过与墨家和名家的思想交锋,开始寻求学理上的依据。荀子发展了孔孟的思想,也认为个人道德是社会合理的前提。他认为人性具有趋向于恶的可能性,善是人为努力的结果。必须通过后天的努力抑制恶的趋势,通过修养达到善。这种对恶的抑制和对善的培养是通过礼来实现的,因此荀子比孔孟更强调礼制。

(12)、学思行|绸缪AI时代的失业潮——哲学之维的观照

(13)、法家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和发扬“性恶”论。认为任何人为自已都有“皆挟自为心。人都是追逐自身利益的。都好逸恶劳。

(14)、对于兵战,他主张采取赏厚罚重的办法,使民不得不勇战。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严刑之下,变怯为勇,殊途同归。他还提出了全国皆兵以及加强战争宣传的主张,以造成人人闻战则喜,争先恐后的局面。法家已认识到耕和战互相促进的关系,农为战作准备,战又推动农业发展。

(15)、儒家是孔子所创立、孟子所发展、荀子所集其大成,之后延绵不断,为历代儒客推崇,至今仍有一定生命力的学术流派。儒家原先是先秦诸子百家之其创始人是孔子。儒家在先秦时期和诸子百家地位平等。而后汉武帝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听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对思想实施钳制,使儒家重新兴起。

(16)、儒家、道家、法家是春秋时期在中国兴起的三个重要的学术思想流派,这三个思想流派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之意义非常重要。

(17)、主要思想 :①世间万物都是相对的 “大小、难易、贵贱 等”

(18)、第一阶段:玄学正式登上历史舞台,那是在曹魏的正始年间(240~248),史称“正始之音”。当时出现了何晏、王弼的“贵无论”。何晏作《论语集解》、《道德论》,王弼注《老子》、《周易》,他们“以为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晋书·王衍传》);认为“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故恒言其不足”(《三国志·钟会传》)注引何劭《王弼传》,意即孔子高于老子,孔子口说“名教”,实是“体无”,老子是处于“有”而论“无”。

(19)、在教育途径方面,商鞅重视在通过农战的实际斗争中,锻炼和增长人们的才干。并认为人们的智谋是在长期的作战中成长起来的。这些均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但是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他所实施的“法”教和奖励“农战”的政策,却包含着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和剥削的一面。 

(20)、并一再予以强调:“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韩非认为只有法治才能使官吏不敢贪赃枉法;民众依法努力可致富贵;各级官员办事就像称和量斗那样公正,这样的国家自然清明,国势强大。

3、法家主要思想内容

(1)、《韩非子·定法》中也明确记载:“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2)、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3)、但与荀子不同的是人的自私自利是无法改变的,也是不需要改变的。只是需要以法因势利导,赏罚分明。

(4)、说到商鞅的政治主张,不得不提到他写的《商君书》,这本书可以说是商鞅法家思想的具体论述。这本书在古代专制社会一直都是禁书,这本书一般只有历朝太子和帝王才有资格学习。

(5)、韩非的法制观点是尖刻、偏狭、片面、僵死的。虽有其敏锐性,但也有偏颇。韩非认为人都是自私自利。根据人皆自私的原理,他反对用仁义说教来治国,而主张用严刑重罚来治国。他说统治者要治理好臣民,只要掌握赏和罚就可以了。其中他尤其强调要重刑重罚。臣民做事必须完全符合君主的命令、要求,有任何一点过分或不及,都要加重处罚。韩非认为只有君主充分掌握刑罚大权,国才能治。刑重才能国治,这是一个简单的公式,实际上刑罚要准确、适中,重要的是民众自主、自立、自爱、自尊。重刑可以得逞于一时,获得表面的国治,其实危机很快就会到来。秦虽统一六国,但二世而亡,“终为天下笑”就是例证。

(6)、  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

(7)、玄学一开始是从古文经学内部产生的。先是出现了脱出郑玄之学而更尚简要、重义理的刘表、宋衷的“荆州之学”,稍后又崛起专与“郑学”立异的王肃“王学”,后来才转向何晏、王弼的玄学。玄学的发展演变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

(8)、从理论上看,“术”和“势”表面上看是强化君臣上下等级的尊卑主奴关系,有集权专制之嫌,但是,事实上,如果配套实行能上能下的任期制,而不是终身制或退休制,那么,这种奴性就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宪法所规定的国家各职能机构的职责和相互隶属关系。

(9)、法家思想注重法律,提倡依法治国,反对儒家思想的礼。法家思想认为,贵族和权贵垄断了经济,政治的利益,侵害了农民的利益,这是不公平的现象。法家提倡土地私有,按劳分配。法家思想认为如果继续沿用腐败的礼制,这是不先进的,不公平的。

(10)、墨家代表人物:墨子,作品:《墨子》墨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创始人为墨翟,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墨家有严密的组织,成员多来自社会下层,相传皆能赴火蹈刀,以自苦励志。其徒属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武侠者,称「墨侠」;领袖称「巨(钜)子」。其纪律严明,相传「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墨翟死后,分裂为三派,至战国后期,汇合成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数学、光学、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

(11)、孔子重礼仪,不谈人性,认为仁爱是治世良药,孟子认为人性向善,庄子以无为求无为,老子以无为求有为,荀子认为人性本恶,但向善墨子认为兼爱是治世良药,主张劳动韩非认为人性本恶,必须重法约束孙子,以兵道成名思想的方向不一样,不用比就知道不同了 。

(12)、经过一千年的融合,在宋代,道、儒、佛已经三位一体了:以道行、儒礼、佛法为灵魂影响着每一位华夏子孙。

(13)、在讲清楚了“道”的原理,即,我们弄清楚了“天”以后,我们再来讨论万物。易经和道家思想都认为在生成原理上,天和万物是一样的。只是老子说得更清楚和明白而已。这就是老子的“天下母”的思想。他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老子》52章)归结起来这就是“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的来源。

(14)、1)所谓势,指权力与威势,一个领导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就是“势”。势就是绝对的权威,是不必经过任何询问和论证就必须承认和服从的绝对的权威。有一个故事颇能说明这个道理,秦始皇之前秦朝有个国王叫秦襄王,有一次生病了,有些百姓向神灵祈祷他的健康;等到他病愈的时候,百姓们杀牛宰羊来感谢神灵。秦襄王听说之后,不但没有奖励这些百姓,反而责罚了他们和当地的地方官。大臣们很奇怪,他说:百姓之所以为我所用,是惧怕我的权势,而不是因为我爱他们。如果他们现在这样做,说明我已经放弃了权势而与他们讲仁爱了。这样很危险,他们就不怕我了。所以我要责罚他们,以绝爱民之道,立法势的权威。”“爱臣太亲,必危其身。”听听,这是什么逻辑!用现代话说,势讲的是领导的职务权威。很多国家机关、公司单位的领导人一定要做出跟下边人等级分明的样子,其实本质道理来源于此。他们认为领导就是要让下属怕的。势的核心是“独断独揽”,所有现在企业领导的“一把手”思维,或者说是“天才+1000个助手”的思维,本质上是“势”的影响。

(15)、(3)权威性:《韩非子·问辩》中说“言无二贵,法无两适”,这保证了由国君制定的“法”要高于一切的理念,通过赏、罚等强制手段来加强法的权威性。

(16)、其精髓首先在于它赋予同类以广泛性的爱,仁义礼智信作为尺度标准被广泛的施予他人,带有人文关怀;其次,儒家思想鼓励世人入世,通过修身、齐家而达致治国、平天下的天下大同、四海清明的理想境界。

(17)、学思行|理性的结构:比较中西思维的根本异同

(18)、②辩证法 “世间万物都在不断的相互依存 ,相互转化 ”

(19)、可能讲的不是很全面,也不能保证一定客观,也是我一家之言,不知道是否对诸位看官的口味,也欢迎大家留言补充,全当是一次思想的碰撞,观点的交流,小编感激不尽!

(20)、  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4、法家主要思想用英语怎么说

(1)、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2)、(3)《韩非子·用人》中说明立法要易于理解和实践,最后既可以达到赏赐的目的,又能达到避免刑罚的产生,即“立可为之赏,设可避之罚”;

(3)、他们的主张的区别大致为:以人为本(代表:孔子)、以自然为本(代表:庄子)、以法为本(代表:韩非子)、军事主张(代表:孙子)。

(4)、现在意义上一般称之为纯道家的庄子提出的思想是“君无为,臣无不为”,有点一元制君主立宪的意思。

(5)、你如果近距离观察那个时代的诸侯各国,你会发现不仅是秦国用商鞅的法家思想变法图强。韩国任用的申不害,魏国任用的李悝,楚国任用的吴起,吴国任用的孙武,或多或少从思想光谱上来看,都比较接近于法家思想。

(6)、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避匹夫。——战国末期思想家韩非《韩非子·有度》

(7)、法家的核心思想?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以法治引领社会。他们的理论根据是万物以道为原为本,法是道在社会的体现。法家推行法治思想的根本目的是富国强兵。是以法治引领社会。他们的理论根据是万物以道为原为本,法是道在社会的体现。法家推行法治思想的根本目的是富国强兵。儒家思想产生背景?儒家思想指的是儒家学派的思想。中国文明史经历了夏、商、周的几千年之后,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在总结、概括和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说过:“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是自己的思想本色。东周时期,中国社会处于历史经历着划时代的变革,周王室衰微,诸侯坐大,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周礼”遭到极大破坏,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动荡之中。这时候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异常活跃,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他们纷纷登上历史舞台,著书立说,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家、法家、道家,他们各自为新兴的地主阶级设计了一套结束割据,实现统一的治国方案,为秦汉以后的社会治国思想的选择奠定了基础。孔子所处的春秋时代,由于社会内部不可调合的矛盾引起的深重危机摇撼了传统文化的权威性,对传统文化的怀疑与批判精神与日俱增,就连“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孔子也不能不把当时所处的时代精神注入到自己的思想体系中,并对传统文化加以适当的改造,以便在社会实践中建立一种新的和谐秩序和心理平衡,这种情况到了大变革的战国时代显得尤为突出,因为人们在崩塌的旧世界废墟上已经依稀看到了冲破旧尊卑等级束缚的新时代的曙光。儒家思想的形成?儒家学派之前,古代社会贵族和自由民通过“师”与“儒”接受传统的六德(智、信、圣、仁、义、忠),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的社会化教育。从施教的内容看,中国古代的社会教育完全是基于华夏族在特定生活环境中长期形成的价值观、习惯、惯例、行为规范和准则等文化要素之上而进行的。儒家学派全盘吸收这些文化要素并上升到系统的理论高度。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第一次打破了旧日统治阶级垄断教育的局面,一变“学在官府”而为“有教无类”,使传统文化教育播及到整个民族。这样儒家思想就有了坚实的民族心理基础,为全社会所接受并逐步儒化全社会。但是儒家学派固守“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荀子·王制》)。儒家思想的内涵丰富复杂,封建皇权逐步发展出基础理论和思想,即讲大一统、讲君臣父子和讲华夷之辨。对待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态度问题,近代以来一直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思想倾向:一是国粹派,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一切都好,甚至对二十四孝也不加批判地完全肯定:一是西化派,把中国落后的一切根源归之于文化传统,主张完全抛弃中国的传统文化而全盘西化。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科学态度和方法应该是古为今用,批判继承。但是如何进行“古为今用,批判继承”呢?我们认为:(1)对哪些在长期历史实践中形成的优秀价值原则,可以转化为时代精神来继承。例如《周易大传》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刚健有为精神,《论语》中所提倡的舍生取义、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品质,以及“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感,《孟子》中提出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独立人格以及“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忧患意识,《春秋公羊传》中强调的天下统一的思想等,都是很容易转化为新的时代的。尤其是强调统一的思想传统,更具有现实意义。(2)对有些内容可抽取其封建性的思想内核,提取其有用的精神因素,使之成为今天新文化建设有用的思想要素。如“民本”思想。从西周初年的“敬天保民”到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再到荀子的“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民本思想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古代“民本”的真正内涵,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的利益。今天我们剔除其封建内核,则可以从人民当家作主的角度来转化古代的民本思想,将其发展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社会主义观念。儒家提出“修己安人”、“正心修身”等命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仍具现实意义。今天我们仍需要提倡自身修养和为社会主义而献身的精神。(3)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必须否定和抛弃。如“三从四德”的女性观,“天不变道也不变”的自然观,“别尊卑,明贵贱”的封建等级观等。儒家思想的现代意义

(8)、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法家思想强调“法”作为规范社会的统一标准,在运用过程中不因人的主观因素不同而发生变化,对任何人都应当做到一视同仁,体现了法家公平执法的决心。

(9)、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10)、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11)、墨家的主要思想主张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相爱(兼爱),反对侵略战争(非攻),推崇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节用),重视继承前人的文化财富(明鬼),掌握自然规律(天志)等。

(12)、  但是不管你做出什么选择,儒家思想属于全人类的文化遗产宝库。保存和解释儒家思想文献,增进人们对它的理解是我们作为对儒家感兴趣的学者的一个重要任务。不管你对儒家思想的评价如何,了解这个极其丰富多彩的传统一定会使得你的生活更加丰富。

(13)、学思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如果“闰土”在今天

(14)、“势”是指君主的位势,即集中权势的控制力。韩非说“位之至尊,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势”为君主专有,至高无上,“主上用之,若电若雷”。战国前期法家慎到重“势”,韩非吸收了慎到的思想,将重“势”思想发展到极致。他认为虎豹其威,在于他的尖爪利牙,如果没有尖爪利牙,就很容易被人制服。“势”就是君主的爪牙,君主之所以能够统治臣民,在于他所处的地位。他还说夏桀能统治天下,不在于他有高尚的品德与超人的才能,而是因为他有重权在手。唐尧很有德行和才能,但如果不在主位,连三家都管理不好。韩非认为君与势的关系是鱼水关系,一刻也不能相离。

(15)、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来,虽然这三个思想流派核心以及治国理念并不相同,但是它们追求的目的则是相同的。

(16)、学思行|《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导读

(17)、韩非主张培养“智术之士”或“能法之士”(《孤愤》)。这些“智术能法之士”就是懂得和坚决实行法治路线的革新人物,并且是积极拥护“耕战”政策而为它进行斗争的战士。韩非对“智术能法之士”必须具备的品质和能力做了详细的阐明:这种革新家必须是一个忠于封建国君“北面委质,无有二心”的人,并能做到“能去私曲,就公法”,“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有度》),一心一意为封建主义国家效力的所谓“贤臣”,“良将”。这种革新家应该具有“远见而明察”,“强毅而劲直”(《孤愤》)的品质。就是说他应该在思想上具备进步的历史观和变革思想;在政治上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有坚定地执行法治路线的坚强毅力和刚直的品质。

(18)、本文试图以知识社会学的角度、结合当时社会背景来分析法家思想的精义所在。

(19)、学思行|陶杏华:道教与精神分析语言观的比较研究

(20)、而道家治国方式就很简单了,几句话就可以概括,那就是“无为而治”。

5、法家主要思想

(1)、商鞅变法使得秦国富国强兵,最后却被车裂,韩非子认为原因在于其“徒法而无术”;而申不害重视“术治”,最后也以失败而告终,韩非子认为原因在于其“徒术而无法”。

(2)、并一再予以强调:“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韩非认为只有法治才能使官吏不敢贪赃枉法;民众依法努力可致富贵;各级官员办事就像称和量斗那样公正,这样的国家自然清明,国势强大。

(3)、总之,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学派,根据当时所处社会环境,提出与发展了“法治”思想,通过对法令的颁布、设计和实施,加强中央集权,强调“以法治国”,最后目的在于富国强兵。“法、势、术”三者合一的法家法律思想除了“法治”,“势治”和“术治”也是法家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以法为本、法势术三者结合共同构成治国思想。

(4)、法家认为,“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力量决定一切,而力量来源于农耕和兵战。

(5)、韩非总结了战国前期和中期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五蠹》),是造成祸乱的重要原因。并认为当时的“私学”和统治者是“二心”的。这种“私学”是新兴地主阶级实行“法治”的绊脚石。因此他断然主张采取“禁其行”、“破其群”、“散其d”的措施,即禁止办私学的人的行动自由,禁止言论和结社的自由。 

(6)、 道、儒、佛家的养生思想:儒家讲的是敬,道家讲的是静,佛家讲的是净.从修为的层次上,我认为一个比一个层次高.

(7)、学思行|杨念群:中国人为什么总是好为人师?

(8)、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卫国人,战国中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李悝、吴起的变法活动给予他深刻的影响,因此他“少好刑名之学”(法家学说),到秦国后,在秦孝公支持下,进行变法,终于使秦国“乡邑大治”,“国以(此)富强”,一跃成为战国时期强盛的大国。 

(9)、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10)、“道”究竟是什么呢?归根到底,“道”是宇宙之本,万物之根,人类之始,运动这理。《老子》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老子》第一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第二五章》)《管子‘内业》说:“凡道无根无基,无叶无荣,万物以生,万物以成,命之曰道。”《庄子‘大宗师》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不可受,可得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师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

(11)、韩非猛烈地批判和攻击法家以外的其他学派,特别是反对当时影响最大的儒家学派。他指斥儒家的那一套“礼、乐、诗、书”的教条和“仁、义、孝、悌”的道德准则都是“愚诬之学”,“贫国之教”,“亡国之言”,是致使国贫兵弱,乃至亡国的根源。在韩非看来,其他学派的理论都是互相矛盾的,只能造成人们的思想混乱,是非不分,统治者如果兼听他们的意见,就必然引起乱子。因此,韩非主张禁止这一切互相矛盾、只能惑乱人心的学说,而定法家于一尊。特别是要防止老百姓受到法家以外的其他学派思想的影响,要对他们的思想实行严格的统制。 

(12)、《论语》中说:“殷因十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十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13)、  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14)、儒家以孔子、孟子为主要代表,思想主张礼治,强调传统的伦常关系,尤注重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等。

(15)、反对复古保守,法律和制度是一直不断向前发展的、不能一直停滞不前。

(16)、结语综合以上可知,法家法律思想包括“法治”说这一核心内容,也包括中“法、势、术”三者合一的法律思想。其中,“法”是根本,“势”是前提和调节,“术”是工具和手段,势、术都需在法治的基础上运作才能行之有效,“法治”、“势治”、“术治”三者相辅相成,每一项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且不可或缺。

(17)、道家以老子、庄子为主要代表,思想崇尚自然,有辩证法的因素和无神论的倾向,同时主张清静无为,反对斗争。

(18)、玄学所探讨的中心问题尽管仍可归结为天人关系问题,但在形式上,它已经摆脱了两汉经学章句笺注的繁琐破碎;在内容上,则抛弃了经学思潮的“天人感应”的粗俗的目的论之论证。玄学家在多方面论证了道家的“自然”与儒家的“名教”二者是一致的,他们一改汉代“儒道互黜”的思想格局,主张“儒道兼综”,孔子依然是最高的“圣人”。玄学所提出的或着重关注的有无、本末、体用、言意、一多、动静、自然与名教等一系列具有思辨性质的概念范畴,都是原始儒学和两汉经学所不具备或不重视的,玄学的出现大大推动了中国哲学的发展。玄学一开始是从古文经学内部产生的。先是出现了脱出郑玄之学而更尚简要、重义理的刘表、宋衷的“荆州之学”,稍后又崛起专与“郑学”立异的王肃“王学”,后来才转向何晏、王弼的玄学。玄学的发展演变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玄学正式登上历史舞台,那是在曹魏的正始年间(240~248),史称“正始之音”。当时出现了何晏、王弼的“贵无论”。何晏作《论语集解》、《道德论》,王弼注《老子》、《周易》,他们“以为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晋书·王衍传》);认为“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故恒言其不足”(《三国志·钟会传》)注引何劭《王弼传》,意即孔子高于老子,孔子口说“名教”,实是“体无”,老子是处于“有”而论“无”。第二阶段:正始之后,随着司马氏集团夺取政权,各士族集团内部的斗争日趋激化,玄学思潮内部也出现了“贵无”与“崇有”、“任自然”与“重名教”等各种争论。出现了以嵇康、阮籍为代表的“名教不合自然”的“异端”倾向,他们与司马氏集团在政治上不合作,强调“名教”与“自然”对立,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轻视礼法。而乐广、裴{危页}“崇有论”基础上,郭旬以其《庄子》完成把“贵无”和“崇有”、“自然”和“名教”统一起来的任务。郭象提出名教与自然在理论上的一致性,他舍异求同,以“独化论”来解决这对矛盾,认为圣人“虽寄坐万物之上,而未始不逍遥也”(《逍遥游注》);“圣人常游外以冥内,无心以顺有,故虽终日挥形而神气无变,俯仰万机而淡然自若”(《大宗师注》)。东晋以后,玄学开始与佛教中般若学合流,逐步变为佛学的附庸。佛学的核心思想?佛家教义的主要思想就是鼓励人们行善,勿恶;忍耐,戒欲;生灵平等。道家的核心思想?“道”究竟是什么呢?归根到底,“道”是宇宙之本,万物之根,人类之始,运动哲理。《老子》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老子》第一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第二五章》)《管子‘内业》说:“凡道无根无基,无叶无荣,万物以生,万物以成,命之曰道。”《庄子‘大宗师》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不可受,可得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师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老子和庄子在很多地方都对“道”做了解释,但为什么还是不能被人理解呢?这是因为宇宙生成之初,那时究竟是什么也没有人能够理解。但我们知道它总有一个开始,所以老子就把这个开始称为“道”,所以道是先天地生的。其实“道”的内涵并不是老子开创的。《易经》中“太极”与“道”的概念非常相近。所以我们说道家思想是对易经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把“道”天的生成之“始”是很不够的,老子还把“道”归结为天的生成原理。天究竟是怎样生成的?似乎更复杂了。无论在东方哲学,还是西方哲学中这都是基本一致的。东方哲学认为,天是由于“阴”和“阳”的对立统一生成的。西方哲学认为事物都是由“正”“反”的矛盾和统一决定的。易经说: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万物。老子说:“道生一生二生三生万物”。其实这是一种思想的两种表述而已。从根本上说,无论是宇宙,还是我们身边的鸡毛蒜皮都是由于“阴”和“阳”的对立统一形成的。

(19)、《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20)、“什么是王道?”“敌人不听话,就从他身上碾过去”—儒家

(1)、道家以“道”为核心,认为大道无为、主张道法自然,提出道生法、以雌守雄、刚柔并济等政治、经济、治国、军事策略,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是“诸子百家”中一门极为重要的哲学流派。

(2)、法家与儒家的一般区别:儒法两家都主张社会秩序,但是法家主张法律和暴力,儒家主张道德的作用。法家强调专制君主的绝对地位,儒家认为坏的君主应该被废黜甚至受到惩罚。法家只强调社会的秩序,儒家则强调人性比秩序更重要。

(3)、如何看待法家思想?我觉得它是在特定历史时期(东周列国礼崩乐坏时代),出现的一种适用于当时社会发展的这么一种思想。虽然这套体系里面有很多暗黑的统治术,一段时期内毒害了中华文化健康的肌体。但是法家思想最终还是融入了,汇集儒,墨,道,法等百家学说,发展出来的两汉经学体系,为后世所沿用。

(4)、“什么是天道?”“想碾谁就碾谁”—道家

(5)、这时,新兴地主阶级和旧贵族之间已就利益关系产生了冲突和矛盾,为了争取、扩大自己的势力和权益,代表前者利益的法家思想人物,就提出了“法治治国”的主张;代表后者利益的人物,依旧主张“礼治治国”。

(6)、道家思想的核心,则是以“道”为中心,“道”就是道理的意思。

(7)、法家,普遍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8)、学思行|中国近代以来重公德轻私德的偏向与流弊

(9)、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10)、  首先是起源,我就结合历史知识解说一下。大约在公元前7世纪,希腊出现了一种新的思考方式,一些人人开始怀疑宗教神话对世界和人生的解释,试图从实际出发去探究世界万物的本来面目,提出一系列普遍性问题,于是,最早的哲学诞生了。

(11)、儒、墨、道、法家的思想都是在社会动荡且四分五裂的春秋和战国时期产生的。

(12)、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13)、韩非子法家与道家的区别:道家在战国秦汉之际出现了黄老学派,主张主动运用道和德(天性),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法家把这一点发挥到了极致。法家相信人为地制造势,制造统治者的绝对优势,运用法术,可以达到治国的目的。

(14)、作者为战国法家重要人物慎到。该书据司马迁《史记》中介绍,有“十二论”;班固《汉书·艺文志》着录为四十二篇,宋代的《崇文总目》记为三十七篇;而现存《慎子》只有七篇,即《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知忠》、《君臣》。

(15)、孔子和孟子的区别:孔子强调仁,注重人性,孟子强调义,注重适当,合理。共同点都是通过通过人的道德的强调达到社会的和谐。

(16)、法家以韩非子为主要代表,思想主张反对礼制,强调法律的作用,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17)、这些思想都是孔子以及孟子、荀子,墨子,老子及庄子,和韩非子的对治理国家的各自的态度。

(18)、 (3)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必须否定和抛弃。如“三从四德”的女性观,“天不变道也不变”的自然观,“别尊卑,明贵贱”的封建等级观等。

(19)、韩非讲“课群臣之能”,是讲对臣民的考核制度。韩非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考核制度问题。他认为用人取贤,是否贤者,只有在实际官位上考核才能知道。韩非关于课考群臣,以试其贤的思想,与其法以道为原则的思想相联系,具有积极意义,抛开君主极权的外壳,有其合理性。客观地考核,用公平的尺度课考,是结构合理及公正社会所需。韩非说:“官职所以任贤也。”就是说,官职本应由贤者出任。贤能之人管理社会,这与韩非所希冀的理想社会——一统与法的社会是一致,这也符合自然大法之道的要求。但是每个贤能之人与各个时期的法制又不是无矛盾的。所以韩非说,贤、势是不相容。既要重贤,又忌贤防贤,就是贤与法、术、势的冲突。韩非从其道与法关系和法治理想出发,最终偏坐到防贤而强调法、术、势的一边。结论就是在保证法治的前提下,韩非重视举贤。法在前,人在后仍是一种僵死的对待,这个法一般是扼杀人智、人能的。赏罚奖惩是结构社会所必须,通过奖赏与惩罚,引导社会有所遵行与克服,进而维系社会。在韩非之前远古时代就已有赏罚制度,《尚书》中有唐尧之时,三年考绩,或擢或陟。韩非特别强调赏罚的社会示范引导作用,他借用君权,加强赏罚的权威性,进而在社会推行。韩非还强调赏罚的唯一依据是有功,奖功行赏,无功受罚,在功过面前,赏罚一致,人人平等,赏罚要求公平公正。特别是他既讲罚,又讲赏,从思想方法上讲求全面性。这与韩非自己的整体思想有所偏激不同。

(20)、韩非子法家和荀子的区别:作为荀子学生的韩非子,继承了荀子人性恶和善是后天努力结果的思想,但他对礼制的作用持怀疑态度,他认为,必须通过法律对社会行为设置界限,通过严刑峻法,用暴力和威慑限制人性的恶,比礼制更有效力。他主张君主的绝对地位和权力对于保证社会秩序的有效性。

(1)、耕,即农耕。战,及作战。将这两项统既能提供国家的经济保障,有能加强国家的军事保障。农耕与战事被看做推动国家发展与前进的两个轮子。

(2)、译文:小利是大利的祸害,小忠是大忠的祸害。

(3)、从哲学与具体科学知识的关系看,哲学是人类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的各种知识进行概括、总结和反思的学问。具体科学揭示的自然、社会和思维某一具体领域的规律和奥秘,哲学则对个别的规律和特性进行新的概括和升华,从中抽象出最一般的本质和最普遍的规律。

(4)、学思行|孔乙己典型论——《孔乙己》问世百年

(5)、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6)、这是一种非常功利的思想,强调如何通过术、法、势等手段帮助君主加强统治。所以法家都强调依照法律、法规来协调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生产活动关系,做到依法而行,依规办事。

(7)、法家的思想核心,是以“利”为核心,“利”就是利益。

(8)、道家后来提倡的“道法自然”,就是这个意思,“道”基本上是“人治”的概念,“法”就有了“法治”的抽象化倾向,但当时的本质属性还是脱不了“人治”的属性。

(9)、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10)、  儒家学派之前,古代社会贵族和自由民通过“师”与“儒”接受传统的六德(智、信、圣、仁、义、忠),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的社会化教育。从施教的内容看,中国古代的社会教育完全是基于华夏族在特定生活环境中长期形成的价值观、习惯、惯例、行为规范和准则等文化要素之上而进行的。儒家学派全盘吸收这些文化要素并上升到系统的理论高度。

(11)、(4)稳定性:法家要求国君对立法权的掌控,立法不能朝令夕改,以保证其实施的稳定性。

(12)、从历史看,法家思想所谓的“法、术、势”,“法”是为了保民、去贵、去世袭,强化诸侯公族体系的势力,建立属于诸侯公族的官僚体系,削弱各卿大夫世族体系;“术”是为了治理和精细化官僚体系运作,循名责实;“势”是为了强化官僚体系中诸侯国君在中央和地方的君臣上下的权威。

(13)、从历史看,法是为了打破世卿世禄制度,打破其他卿大夫世族对诸侯公族的侵犯威胁。当东部各诸侯国法治普遍实行,已经打破卿大夫家族世卿世禄制,国君已经培植起一套强有力的官僚体系,这时对国君的主要威胁就是官僚体系了,尤其是“三家分晋”之后,于是,关于国君整治官僚体系的一套学说就诞生了,这就是法家术派和势派产生的社会背景。之所以申不害和慎到分别在韩国和齐国倡导术派和势派思想,是因为这两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官僚体系,但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官僚体制。

(14)、哲学的作用。未学习哲学之前,我都很难理解这些抽象的世界观方法论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用。学进去了才发现,生活真的是处处有哲学,哲学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可以把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人的思想,由此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把握好哲学,我感觉自己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一定的俗气和幼稚。不难发现,学习好哲学之后,我在看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人生问题的时候,思维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更加沉稳,更加冷静,思考问题特别的辩证,思考内容的角度也更加全面,这些在某些网络论坛进行辩论、贴吧发言和平常与人交流中都有所体现,就是在回答你这问题的时候,思绪措辞也比未学习哲学之前变得更加严谨、更加符合逻辑。

(15)、从产生的作用来看,都是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

(16)、怎样“无为”,老子并没有详细论述,只提出了这个基本原则。

(17)、以后进一步延伸,“道”就由“人王”的意思发展为规律、方法或路径,就有了“法”的意思。

(18)、   东周时期,中国社会处于历史经历着划时代的变革,周王室衰微,诸侯坐大,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周礼”遭到极大破坏,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动荡之中。这时候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异常活跃,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他们纷纷登上历史舞台,著书立说,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家、法家、道家,他们各自为新兴的地主阶级设计了一套结束割据,实现统一的治国方案,为秦汉以后的社会治国思想的选择奠定了基础。

(19)、法家和儒家历来争论很大。儒家推崇“王道”,法家向往“霸道”。儒家认为法家严刑峻法,急功近利,法家认为儒家迂腐可笑,纸上谈兵。孔孟两个人周游于列国,希望国王相信并推行他们的“仁义之道”来治国,可是各国国王都觉得他们的方法好归好,就是太慢,等不及,他们更愿意用法家思想,他们认为法家思想见效快,重实际。这种争论有点类似于武侠小说中关于气宗和剑宗的争论,或者说内功和外功的争论。

(20)、两个阵营“礼法之争”的加剧,使得“法”逐渐从“礼”中剥离开来,法家思想学派自此诞生。

(1)、关于韩非的法、术、势的关系问题,学者多有争论,有人以法为核心,有人以术为核心,有人以势为核心。其实韩非的法家思想结构较厚,总体上他的社会之法依从于自然之道,任法而无为。法治社会是韩非的理想社会。按《礼记‧乐记》的说法,礼、乐、刑、政,皆为治道,韩非重刑罚,强调法、术、势结合的治术,是其刑罚以治的核心内容。从作为具体治术的法、术、势三者关系上来看,势处于核心地位。法律、法规、制度、法令是由官府制定,能否令行禁止,在于君主的威权。势重则法严,势轻则法不行。反过来,法的严格执行,树立起法制的绝对权威,亦即树立起国家与君王的威势。术与势的关系也是一样,暗箱操作的术,让百官战栗,完全听命于国家、君王,术治自身显示出强大的力量,术治的威力,造成一种威势,这就是国家、君王的位势。所以法律、法令、制度与位势是互为的关系,最终落实到位势的加强上;术治与位势也是同样道理,最终加强统治者的威慑力,形成国家、君王的巨大威势。刑政离开礼乐,这种治道是有偏的,维系社会不可能长久,当然只有礼乐而无刑政,也无法维系社会。韩非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另一方面。

(2)、韩非认为法的来源是道,是社会运行的必然法则,这种法则具体化为法律、法令、一系列制度条文。韩非的法是社会之法,又是合于道的自然之法,其法制思想是较深刻的,有其合理性。这种法具有公开性、公正性、强制性和必然性的特点。他主张法律条文要由官府定出而公布于民,让民众无人不晓,大家共同遵行,体现公正性。这些都具有合理性。但韩非在强调法的强制性时则有法权为君主专制的倾向。由批评儒家礼仁治国而忽视法度的一面,走向了极权、专制的一面,忽视了民本、民权、民主的法制基础。其法成了绝对的外在强制。

(3)、(1)法家主张立法及其法令要循序渐进,要顺应时代发展即《韩非子·心度》中所说的“法与时转而禁与能变”;

(4)、学思行|张颐武:年轻人热捧“入关学”的思考

(5)、为了使“法治”教育能够贯彻执行,商鞅实行“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定分》),把教育的权力掌握在新兴地主阶级官吏的手中。如果遇到“主法令之吏”有迁徙、死亡的情况,得立即选派接替者“学读法令”,可见商鞅对树立法家对教育的领导是十分重视的。商鞅为了加强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强调“法治”教育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漠视了学校在教育中的特殊作用,取消了专业的教师和文化知识的传授,这是违背文化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他对旧文化又采取一概削除的简单粗暴的政策,这也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商鞅为了使秦国富强,他把农战作为治国之要。他奖励农战,主张加强农战教育。他说:“吾教令: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