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7 年

  从充满泥土的味道中真正脱颖而出的人是很少的。你看莫言和贾平凹门一个个神乎其神地登上文坛,捣鼓了一辈子文字活儿,算是大腕级的了。

  无论你是醉卧传统还是啸傲现代,一个文人的乡村烙印,就是你一辈子文字的宿命,乃至你整个人的宿命。

  不是我迷信宿命论,也不是我迷恋乡村,恭维和奉迎世俗。我不喜欢花花草草,但我喜欢鸟鸣山涧,水唱山泉。那磨盘、木辘轳、麦垛;;都是生命的福祉。有故乡的人都是有幸的。我一直固执地认为,直接出生于城市的水泥森林里的人是缺乏灵性的生命。那些呱呱坠地于泥土麦糠上的孩子富有灵性和可爱之处。

  我们都是从农业文明一步步步履维艰走到工业文明的人,谁不眷恋曾经的乡村岁月?

  对于每一个当下生活在城市的人,如果能有过一段乡下生活,你的生命有一半就生活在诗意里,即使那是疼痛或者耻辱的,落后或者愚昧的,但那是生命里任何时候都不可抹去的历史。在批量生产奇才和庸才的时代,制造什么神话早已经成为历史。

  乡村,这个可怜的字眼也被越来越多的人遗忘在富贵浮华的背后。

  但从骨子里,他们属于乡村。他们的灵魂附在乡村的胎衣上。在乡村里温情地回首人间的冷暖更加真实,而在城市的尔虞我诈和名利追逐里,人活的比在庄稼地里干活更加累。摇笔杆子的不一定比握锨把的幸福。在写字楼办公的天地不比一地瓜果敞亮。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日日是好日,夜夜是春宵。这对于任何生命都是不可能的幸福的憧憬。但这是一种禅的境界,尤其生活在喧嚣和浮华漫散四溢的城市,一颗心的安静,才是难得的灵魂的风景。在灯红酒绿和觥筹交错之余,那份茫然和迷醉,是浅薄的,也是卑微的。能静下心来,洗礼内心的蒙尘才是重要的。乡村就是我们人类那条最初黑暗而潮湿的子宫,那是我们最初的家园和灵魂的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