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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行:“我的朋友胡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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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中行:我的朋友胡适之

  胡博士是个有大名的人物。在手持玉帛的人们的眼里是这样,在手持干戈的人们的眼里似乎尤其是这样,因为如果无名,就犯不上大动干戈了。可是以他为话题却很不合适。

  一是他的事迹,几乎尽人皆知,五四时期的文学革命不用说了,其后呢,有他自己写的《四十自述》,再其后,作了最高学府北京大学的校长,渡海峡东行,作院长、大使等等,所谓事实俱在,用不着述说。

  二,关于学术成就,他是经史子集无所不问,无所不写,大兼早直到老庄和孔孟,小(当然是按旧传统说)兼晚直到《红楼梦》和《老残游记》,所谓文献足征,也用不着述说。三是不管谈哪方面,都会碰到评价问题,这很不好办,向这一方偏,站在那一方的人们不能容忍,向那一方偏,站在这一方的人们不能容忍,居中,两方都会斥为骑墙派或模棱派,也不能容忍,总之将是费力不讨好。

  可是我这琐话有不少是涉及北京大学的,胡博士是北京大学的重要人物,漏掉他,有人会怀疑这是有什么避忌。不得已,只好借用孔北海让梨的办法,拿小的,谈一些琐屑。

  胡博士一九一七年来北大,到我上学时期,论资历,已经是老人物了。可是年岁并不很大,不过是四十而不惑。看外貌更年轻,像是三十岁多一些。中等以上身材,清秀,白净。永远是学士头,就是头发留前不留后,中间高一些。永远穿长袍,好像博士学位不是来自美国。总之,以貌取人,大家共有的印象,是个风流潇洒的本土人物。

  形貌本土,心里,以及口中,有不少来自异国的东西。这有思想,或说具体一些,是对社会、人生以及与生活有关的种种事物(包括语言文学)的看法。mdash;mdash;这方面问题太大,还是谈小一些的,那是科学方法。我们本土的,有时候谈阴阳,说太极,玄想而不顾事实。科学方法则不然,要详考因果,遵循逻辑,要在事实的基础上建立知识系统。这对本土说是比较新鲜的。可是也比较切实,所以有力量。初露锋芒是破蔡元培校长的《石头记索隐》。蔡先生那里是猜谜,甚至作白日梦,经不住科学方法的事实一撞,碎了。在红学的历史上,胡博士这篇《〈红楼梦〉考证》很重要,它写于一九二一年,刚刚五四之后,此后,大家对索隐派的猜谜没有兴趣了,改为集中力量考曹府,以及与之有关联的脂砚、敦敏等。也是用这种方法,胡博士还写了几种书和大量的文章,得失如何可以从略。

  五四前后,胡博士成为文化界的风云人物,主要原因自然是笔勤,并触及当时文化方面的尖锐问题,这就是大家都熟知的文学革命。还有个原因,其实也不次要,是他喜爱社交,长于社交。在当时的北京大学,交游之广,朋友之多,他是第一位。是天性使然还是有所为而然,这要留给历史学家兼心理学家去研究;专从现象方面说,大家都觉得,他最和易近人。即使是学生,去找他,他也是口称某先生,满面堆笑;如果是到他的私宅,坐在客厅里高谈阔论,过时不走,他也绝不会下逐客令。这种和易的态度还不只是对校内人,对校外的不相识,据说也是这样,凡是登门必接待,凡是写信必答复。这样,因为他有名,并且好客,所以同他有交往就成为文士必备的资历之一,带有讽刺意味的说法是:我的朋友胡适之。

  要上课,要待客,要复信,要参加多种社会活动,还要治学,写文章,其忙碌可想而知。可是看见他,总是从容不迫的样子。当时同学们都有个共同的感觉,胡博士聪明过人,所以精力过人。三十年代初,他讲大一普修的中国哲学史,在第二院大讲堂(原公主府正殿)上课,每周两小时,我总是去听。现在回想,同学们所以爱听,主要还不是内容新颖深刻,而是话讲得漂亮,不只不催眠,而且使发困的人不想睡。还记得,那已是一九四六年,西南联大三校各回老家之后,清华大学校庆,我参加了。其中有胡博士讲话,谈他同清华大学的关系,是某年,请他当校长,他回个电报说:干不了,谢谢!以下他加个解释,说:我提倡白话文,有人反对,理由之一是打电报费字,诸位看,这用白话,五个字不是也成了吗?在场的人都笑了,这口才就是来自聪明。

  以上谈的偏于外面儿的一面。外面儿难免近于虚浮,一个常会引起的联想是风流人物容易风流。胡博士像是不这样,而是应该谨严的时候并不风流。根据道听途说,他留学美国的时候,也曾遇见主动同他接近的某有名有才的女士,内情如何,外人自然难于确知,但结果是明确的,他还是回到老家,安徽绩溪,同父母之命的江夫人结了婚。来北京,卜居于地安门内米粮库,做主妇的一直是这位完全旧式的江夫人,不能跳舞,更不能说yes,no。这期间还流传一个小故事,某女士精通英、法、德文,从美国回来,北大聘她教外语,因为家长与胡博士有世交之谊,住在胡博士家。我听过这位女士的课,一口流利的好莱坞。她说惯了,不三思,下课回寓所,见着胡博士还是一口好莱坞,胡博士顺口搭音,也就一连串yes,no。这不怪江夫人,她不懂,自然不知道说的是什么,也自然会生疑。胡博士立即察觉,并立即请那位女士迁了居。

  闲谈到此,本来可以结束了。既而一想,不妥,谈老师行辈,用夫人和女士事件结尾,未免不郑重。那就再说一件,十足的郑重其事,是他对朋友能够爱人以德。那是一九三八年,中国东、北半边已经沦陷,北大旧人还有住在北京的,其中一位是周作人。盛传他要出来做什么,消息也许飞到西方,其时胡博士在伦敦,就给周寄来一首白话诗,诗句是:臧晖(案为胡博士化名)先生昨夜作一个梦,梦见苦雨庵(案为周的书斋名)中吃茶的老僧,忽然放下茶钟出门去,飘然一杖天南行。天南万里岂不太辛苦?只为智者识得重与轻。梦醒我自披衣开窗坐,谁知我此时一点相思情。用诗的形式劝勉,谁知我此时一点相思情,情很深,智者识得重与轻,意很重,我忝为北大旧人,今天看了还感到做得很对。可惜收诗的人没有识得重与轻,辜负了胡博士的雅意。

  说起北大旧事,胡博士的()所为,也有不能令人首肯的,或至少是使人生疑的。那是他任文学院院长,并进一步兼任中国语言文学系主任,立意整顿的时候,系的多年教授林公铎(损)解聘了。林先生傲慢,上课喜欢东拉西扯,骂人,确是有懈可击。但他发牢骚,多半是反对白话,反对新式标点,这都是胡博士提倡的。自己有了权,整顿,开刀祭旗的人是反对自己最厉害的,这不免使人联想到公报私仇。如果真是这样,林先生的所失是鸡肋(林先生不服,曾发表公开信,其中有教授鸡肋的话),胡博士的所失就太多了。

  (本文选自《张中行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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