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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兰:离婚mdash;mdash;感情的处决

  在报上看到秦汉与邵乔茵终于离婚了。

  我不是个影迷,秦汉的电影我一次也没看过,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们这场婚姻悲剧的关切。因为他们正是现代社会形态下,婚姻触礁的一个典型。

  他们离婚的消息正式公开的那天,我看了两家报纸的报导。这两家报导恰好有一家是完全站在秦汉这方面,另一家完全站在邵乔茵那方面的。

  看站在秦汉这方面的报导,你会觉得邵乔茵过分能干跋扈,而且着眼点全在钱财,使秦汉不能忍受。站在邵乔茵那方面的报导却又使你觉得,既然最后房子也归了秦汉,儿子也归了秦汉,又未曾见到有关什么赡养费的约定,似乎邵乔茵做了很大的牺牲,何况他们当初酝酿分手的导火线还有一个第三者在内。

  我相信,对这样一对知名度很高的夫妇的离异,社会上一定充满着见仁见智的看法,大家站在自己同情的一方衡量这件事的是非曲直。但可悲的是,婚姻上的问题,几乎全不是是非曲直所可以衡量。它所赖以维系的只是那点极抽象,却又极重要的感情。

  夫妇二人没有先天的血缘亲情,全属后天的两情相悦。所以你不能希望婚姻关系的任何一方保证当初的海誓山盟永远不变。

  先天的感情可以不变,因为它与生俱来,后天的感情没有任何条例可以约束,使它不变。这也就是说,当双方中任何一方变了,那就是变了。责备、恳求、限制;;最多都只能收效一时和表面,而很难彻底改善。

  这是婚姻悲剧之所以令人悲哀。

  常见一些已经离心离德的夫妻在彼此争吵的时候,会高声责问对方你当初如何如何,现在怎能翻脸无情;;这话用来发泄一时忿怒则可,对于事实,则并无补益。而且在面红耳赤大吵特吵之后,伤感情的心底话一经出笼,再想收回,万分困难,只有增加了双方的恶感,而不能因为你这一争吵就唤回了对方的良心。

  世上最悲哀也最愚策的事,是向一个已经收回了感情的对象去索要感情。一切都可以要,唯独感情,它不是说给就可以给。偏偏感情破裂的夫妻们总要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扮演这种愚不可及的角色,以为凭道理、凭恳求或威胁可以要来感情。

  我提秦汉与邵乔茵这对银坛夫妇为例,是因为他们的离婚是现代社会典型的离婚,夫妇双方各执一词的词,也是现代面临离婚的夫妇们典型的词。丈夫太风流,妻子太能干,是表面上的原因。其实两者是长时间的互为因果。孰后孰先,可能很难判断,也不必去判断。妻子太能干,容易导致丈夫向外发展,去寻求安慰与对自己的肯定。丈夫有向外发展的可能性的时候,也会加强妻子倾向事业,在事业上去寻求自我肯定与安全感。(否则,丈夫变心的话,自己如何为生呢?)

  现代妇女时常缺少这样一份安全感。因为女性们先天自相残杀的特性,使大多数的家庭妇女处于一种随时自危的境地。于是,稍微有点办法的,最低限度也给自己弄个生活圈子和使自己略感放心的收入。婚姻专家们不是也常劝那些缺少安全感的家庭妇女们出来参加一点活动和给自己建立一点谋生能力吗?其实,等这些妇女有了家庭之外的生活天地和自己的收入之后,副作用也就快要发生了mdash;mdash;先生该产生自卑感啦!该觉得家中清锅冷灶,没有温暖啦!本来有外遇还只能怪自己见异思迁,现在,可是有理由了mdash;mdash;是你不顾家,处处表现比我强,逼我如此的呀!

  做女人也真难!做现代女人更难。

  古代女人没有选择,只能三从四德地听天由命,随丈夫纳三妻四妾,还可传名千古,落个贤妇之名,也令人羡慕做丈夫的名士风流。但也就闲为她没有选择,所以不必三心二意,这太太是当定了,古时叫元配夫人,多少比那些后来的还算是居上一点。她所生的孩子也享有光明正大的嫡子的权利,和庶出者不必相提并论。名分上落得个正室之名,也就罢了。现在不行,因为法律不准重婚,却准许离异,所以一旦丈夫发生二心,最佳的成全自己和新欢之法,就是逼你离婚。而妻子这方面也正因为有离婚的最后一条路,在被精神虐待得忍无可忍的时候,也就不知不觉地加强了这样的选择。

  既然夫妻感情不是先天的,那么就合则留,不合则去吧!

  家庭于是变成非常脆弱。

  随着家庭的脆弱而脆弱的是对爱情二字的信心。

  什么是海誓山盟。永恒不变的爱情呢?

  每一对夫妻都曾海誓山盟过,但这并不能保证他们日后不会劳燕分飞。

  爱清脆弱不要紧,承认这个事实也就罢了。要紧的是从开始酝酿要分手到真正分手这一个过程。局外人可以像看电影或看花边新闻一样地欣赏当事者悲欢离合的悬疑与曲折。当事者却是必须一寸伤心一寸血(套句电影片名的格律)的从争吵到伤心,从伤心到争吵;从决绝到妥协,从妥协到决绝的折腾无数遍,直到伤心泪尽,彻底把多年来的恩恩怨怨都窒息掉,使它们死灭无遗,这才完成了属于感情的杀害。这杀害不同于杀人逞凶,它是一种凌迟处死的残忍,比陌路人更不容情。这过程才是真正可怕的,局外人不可全无同情心地只看热闹。当他们双方把心中残余的最后一点点感情也处死了以后,新闻的读者们才可以看到大结局。谁还忍心去评判他们谁是谁非?

  离婚者双方所经的过程大抵如下:

  一、开始是向对方要感情mdash;mdash;你为什么变了?为什么当初那么爱我?为什么不念多年夫妇之情?;;

  二、当明白感情已经要不到的时候,就开始要公道mdash;mdash;

  我为你做了多()少牺牲与奉献,我挣了多少钱养家,我付出了多少青春年华给孩子,我牺牲了多少可能有的成就;;

  三、当发现公道也不能挽救婚姻的时候,最后只得要权益mdash;mdash;这是最不得已的时候,也是最不获大家谅解,对方更不谅解的时候,房子归谁,存款多少,孩子谁要,明争暗抢一番,以便分道扬镳罢了。

  以这第三阶段来批评两方中任何一方贪婪、只认金钱,本认感情,都只是皮相之谈,是不曾彻底了解这虽非先天、却极密切的夫妻之情如何才能了断的真实过程所致。

  对无论谁是谁非的离婚夫妻,我都觉得非常、非常地悲悯。而曾经同甘共苦的夫妻,彼此之间互相仇恨与折磨,有时反不如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之间可以发挥几分人性与同情。人生不过数十寒暑,为什么和这最亲近的人互相折磨仇恨起来,却是这样地残忍与冷酷啊!